艺术与建筑学院举办21级课程项目化实施交流研讨会

艺术与建筑学院2021/12/03 01:07

        为推进“课程项目化、项目课程化”工作室教学模式的实施,1129-121日中午,艺术与建筑学院连续三天分工作室召开21级课程项目化实施交流研讨会,就工作室模式下如何以项目牵引实现课程与项目的转换,学生组织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施建平,副书记纪冰心,学院副院长张斌及全体教师参加会议。陈家颐副校长应邀出席会议,王雨中院长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王院长要求教师明确改革目的,把握改革方向,准确定位课程。他说,实施“课程项目化、项目课程化”工作室教学模式重点在于将人才培养方案中原有的课程转换成项目,按照项目规范和流程组建教学团队、分配教学任务、实施项目教学及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要求跟进专业技术,在实践中融入理论知识的传授;拓展课堂教学形式,改变师生“讲与听”静态关系,形成以项目驱动“做中问、问中学”的师生对话式学习氛围。王院长强调,在国家大数据战略背景下,各工作室紧要任务是精准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合地方特色甄选真实/虚拟项目,完成课程与项目的转换。在随后的的交流中,老师们对于项目中任务分配、项目考核、工作量计算及学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已做好迎接挑战准备。最后陈家颐副校长总结到,艺术学院改革是打造师生“梦工厂”,项目化实施打破课程界限,重新认识和把握课程定位,实现学生从“听学”到“问学”学习方式的转变,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将会是一个全新的教与学体验。

艺术学院教学改革,在夯实跨专业平台基础课程教学成果基础上,实施学生自选工作室,推行“课程项目化、项目课程化”工作室教学模式迫在眉睫。“课程项目化”实现专业技能提升,“项目课程化”驱动理论知识融合,提升课堂有效性,相信实施工作室项目化教学将有力推动艺术综合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迈向新台阶。(艺术与建筑学院 孔庆婷)


版权所有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苏ICP备11031353号-1
中国 苏州 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215163) 电话:0512-68836121 传真:0512-68836120 招生咨询:0512-62833125/65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