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得2016届毕业班第六学期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6年毕业环节的工作及时间安排作了细化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
1、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2016届毕业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初稿、终稿完成日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检查方式等。
2、各系(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时段返校进行,时间安排为2016年6月1日—6月3日,答辩完成后各系要将所有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毕业设计(论文)按班级整理、答辩评审表按班级装订,由各系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3、6月6日前各系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各系在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教务处:
1)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检查表及相关材料;
2)答辩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及该设计(论文)的答辩教师评语(电子稿)。
5、学院将在各系(院)获优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出最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参评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班考试安排
1、学分置换:各系(院)于5月2日—6日集中到教务处办理学分置换。具体要求如下:
(1)由辅导员老师提前收集好材料统一至教务处办理;
(2)时间安排:软工系5月2日,信工系5月3日,艺术学院5月4日,国商系5月5日,航空系5月6日。
2、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5月14日、15日(第十一周周六、周日为非教学时间,可最大化利用教室安排考试考场,以缩短毕业班学生的返校时间)。
3、各类专业课程积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建议在公共基础课积欠考试至毕业答辩之间完成(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的安排报送教务处)。
4、所有课程的积欠补考成绩由课程所在系输入系统,所有成绩务必在5月25日前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毕业资格审核认定
1、6月6日前,教务处和各系完成对学生最终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2、6月6日—6月8日,各系打印学生综合成绩单,教务处制作毕业、结业证书。
3、5月下旬—6月下旬,学生处组织各系(院)进行毕业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4、6月13日—6月15日,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财务处进一步审核毕业证书发放对象。
四、毕业离校时间
1、毕业教育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由各系自行安排时间进行毕业教育,对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诚信还款教育和网上信息确认,且需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助学贷款的纸质确认。6月16日下午教务处以系为单位发放毕业证书,各系派专人领取毕业证书,并做好保密保管工作。
2、毕业晚会时间:6月15日晚在学院报告厅举办毕业晚会。
3、毕业典礼时间:6月17日,典礼结束后各系根据学院指定地点办理学生离校流程手续及发放毕业证书。
为使毕业班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特作上述安排。各系部在作本学期工作计划时,请参照此时间节点。
教务处 学生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