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下半年度结业证换毕业证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9〕130号)

艺术与建筑学院庞建2019/12/04 03:4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及毕业资格审查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上半年度结业证换毕业证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受理时间和地点

1.适用对象:2016届、2017届、2018届、2019届结业生(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结业换毕业不能超过最长修业时间)。

2.初审受理时间:20191216日—1231日(节假日除外)。

序号

时间

事项

1

1216-1231

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2

12-17

1、各二级学院根据结业学生名单(附件2)以及本学期学生参加重修补习班课程成绩进行初审,由教学秘书在学生所提交的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开课学院保留备查;

2、因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学生,根据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学分(一般为8学分),按照学校重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收费标准,先至财务处缴纳指导费用,在递交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由指导老师在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中进行签字确认,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教务处复查;

3、顶岗实习未通过的学生须填写《学院实习手册》,记载半年以上的正式工作周记,完成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意见鉴定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后并报送至所属二级学院原实习指导教师处评阅,并在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中进行签字确认,实习材料交教务处进行复审。

3.初审受理地点: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并初审毕业资格。

4.复审时间:202012-17日;

序号

复审时间

报送学院

1

12

信息与软件学院

2

13

机电工程学院、国际学院

3

16

艺术与建筑学院

4

17

国际商学院、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5.复审地点:二级学院将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复审;

6.换证领取时间和地点:18日由各学院秘书领回通过复审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回校领取。

二、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1.结业证书原件(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

2.结业换毕业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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