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绘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艺术与建筑学院2019/05/14 11:25

艺术与建筑学院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

    博绘工作室为学生绘画专用。艺术与建筑学院工作室非本工作室的学生,未经负责老师批准不能随意进入。为了加强建艺术与建筑学院博绘工作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进行,凡进入博绘工作室从事绘画、学习、教学、科研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以下规定:

1、使用工作室必须遵守工作室作息表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表,并有专业老师在场指导,方可使用工作室的相关工具。

2、进入工作室要衣着整洁,严禁带食品进入,在工作室内禁止会客抽烟,闲人免进。

3、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章制度操作;不准搬弄与本工作室无关的器材设备;在学习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4、工作室钥匙由专人管理,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借用钥匙或者另配。

5、在学习过程中,器材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或者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专业老师指导;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器材、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应按照院、系和实验室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等处理。

7、爱护设备,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子、子、板凳、图书等不准带出实训室(个人物品除外)。

8、学习完毕,要整理好实训设备,物品摆放整齐。经指导老师清点设备数量检查无误并做好使用日程记录后方可离开。

9、对于学习结束后未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离开者,要承担可能出现的物品损坏、丢失责任。

10、原则上工作室在以下情况提供使用:

       1)正常的院系实训课程、选修课

       2)学校、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交流、培训等活动

       3)教师进行辅导、科研等活动

       4)系部社团集体活动

       5)学生个人制作、学习、及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通过系部领导批准和专业老师条件许可并同意,确保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实训室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


艺术与建筑学院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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