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建筑学院—实训室岗位职责

艺术与建筑学院2019/05/12 11:25

   (一)根据各专业发展和建设需求,在部门主管实训室工作的负责人领导下,编制实训室建设规划与年度设备、耗材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二)全面负责实室工作,领导并组织完成实训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实施中,要接受实训室所属部门、工业中心和设备处的领导,在优先保证完成学校统一布置任务的前提下,完成所属部门布置的任务。

(三)搞好实训室的科学管理,严格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创新管理、规范管理。对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要结合本室实际,制定必要的管理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四)领导本实训室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物料管理员等)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细则与工作标准,负责对本实训室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根据实践教学需求,协助做好实训教学计划与安排,组织实训教学、实训室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积极开发实训项目,组织好实训教学指导,严把实践教学质量关。

(六)经常检查、总结实训室各方面工作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益,提高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使用效益,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比等活动。

(七)在保证完成教学、科技开发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实训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开发和对外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技术交流。

(八)负责本实训室职业素质训导工作的落实,抓好本室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贴近企业的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督促进入本实训室的实训指导教师依照职业素质训导要求实施教学与管理;对学生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总结统计、实训室工作评价等工作。

(十)加强自己思想建设,增强全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团队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

艺术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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