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4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部门初审,现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具体名单如下:
助教(1人)
张鹤松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68836140。
邮箱:605521341@qq.com。
艺术与建筑学院
2024年6月11日
根据学校2024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部门初审,现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具体名单如下:
助教(1人)
张鹤松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68836140。
邮箱:605521341@qq.com。
艺术与建筑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