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5年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现对初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具体名单如下:
一、教授(1)
江水明
二、副教授(1)
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详见附件。(备注:纸质材料存于艺术与建筑学院202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512-68836140,邮箱:605521341@qq.com
艺术与建筑学院
2025年5月15日
附件4-2-评审表-艺术与建筑学院-施楠-副教授-美术.docx
附件4-3-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艺术与建筑学院-施楠-副教授-美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