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张楚宇、陈双双、王宇智、祝爱民、施雯、庞丹等6名完成2025年度企业实践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围绕《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工作日志》完整性、实践成果实效性等核心内容,确定了考核等第。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实践类型 | 考核结果 |
1 | 张楚宇 | 学校选派 | 合格 |
2 | 陈双双 | 学校选派 | 合格 |
3 | 王宇智 | 学校选派 | 合格 |
4 | 祝爱民 | 学校选派 | 合格 |
5 | 施雯 | 学校选派 | 合格 |
6 | 庞丹 | 学校选派 | 合格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512-68836140,邮箱:605521341@qq.com。
艺术与建筑学院
2025年12月27日